第五章:杀人救人-《求活在金朝末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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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宪看了看手中的长棍,又看了看王教头身下的长枪,稍微犹豫,就上前一把拉开王教头的尸体,伸手将长枪捡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拉开尸体的样子,似乎已经完全走出了杀人的阴影。

    说起来陈宪虽然没有射杀过人,但兔子,野鸡,麂子,獾……这些野物他射杀了都快上百了。

    陈宪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,当他射杀猎物时,心中会产生一种奇怪的快感,这种快感既有征服的喜悦,也有某种破坏欲望得到满足的兴奋。

    这也许是他能如此快的走出杀人的恐惧的原因吧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王教头的这杆长枪的枪杆笔直,拿在手里坚中带韧,显然是精工而成,枪头工艺精湛,寒光闪闪,显然是一把好枪。

    这杆枪全长大约三米左右,如果是一般人,肯定认为这是一把长枪,但在陈宪眼里这其实是一把短枪。

    吴殳在《手臂录》中将抢分为短枪,长枪,竿子三种。

    短枪一丈不到,也就是三米出头(明尺大约相当于现在三尺三寸多点),使用短枪主要靠的是手腕和手臂,所以短枪最是灵活,也最能展现枪法的精妙。

    竿子长两丈以上,也就是六米以上,依靠双手根本无法使用,只能依靠奔跑腾挪来操控长枪,所以使竿子关键在一双腿。

    长枪一丈四尺,也就是四米五左右,这种枪兼有竿子和短枪两者的优点,既占据了一寸长一寸强的好处,又能兼顾一定的灵活性。

    不过吴殳认为,长枪虽然优势明显,威力强大,但对于枪法来说,无法完全发挥其中精妙,技巧较为粗糙,练枪的人都知道,枪越长,就越难以用来格挡,从这一点上来说长枪不如短枪。但他同时也认为长枪更加适宜于两军对垒的战场。

    吴殳的这种分类方法,和现代的分法大相径庭,按照现代武术界的分类,三米以上的长枪都可以算是大枪,正常的武术用枪的长度应该是使用者站直身体举起手臂,从脚下到指尖的距离,也就在两米到两米二三之间。

    之所以有这种变化,大约和热兵器兴起后,武术渐渐脱离军队,江湖化,表演化有关。

    两米出头的短枪又叫花枪,舞动起来枪花朵朵,煞是好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虽然吴殳认为短枪精妙,不过陈宪还是认真练习过长枪的运用,因为他向往的恰恰是热血沸腾的古代冷兵器战场。

    按照手臂录的说法,先练短枪,再练竿子,两者练熟之后,长枪就很容易掌握了。

    陈宪正是按照这个程序来炼戳法的,因而,使用短枪对他来说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将大黑鹰放在脚边,陈宪先用王教头的罩袍擦干净了枪身上的鲜血,端起短枪轻轻一抖,顿时十分满意,这是一把好枪。

    试过了枪,陈宪又看了看王教头身上的那件淡绿色的罩袍,就是因为这件罩袍的存在,让陈宪一开始忽略了这两人穿着盔甲的事实,

    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经过氧化发黑防锈处理过额漆黑扎甲,觉得实在太过显眼,想了想,便伸手解下了王教头身上的罩袍,也不顾鲜血,穿在了自己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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